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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(利)第10章

  • 10:1

    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,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。

  • 10:2

   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

  • 10:3

   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“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‘我在親近我的人中,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’”亞倫就默默不言。

  • 10:4

   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、以利撒反來,對他們說:“上前來,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。”

  • 10:5

    於是二人上前來,把他們穿著袍子抬到營外,是照摩西所吩咐的。

  • 10:6

   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說:“不可蓬頭散發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們死亡,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,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,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。

  • 10:7

   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,恐怕你們死亡,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。”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。

  • 10:8

   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

  • 10:9

    “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,清酒、濃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們死亡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
  • 10:10

   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、俗的、潔淨的、不潔淨的,分別出來。

  • 10:11

   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借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,教訓他們。”

  • 10:12

   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說:“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,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,因為是至聖的。

  • 10:13

    你們要在聖處吃,因?o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。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。

  • 10:14

    所搖的胸,所舉的腿,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。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,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,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。

  • 10:15

    所舉的腿,所搖的胸,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這要歸你和你兒子,當作永得的分,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。”

  • 10:16

    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誰知已經焚燒了,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發怒,說:

  • 10:17

    “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,主又給了你們,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,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?

  • 10:18

    看哪!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里去,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,在聖所里吃這祭肉。”

  • 10:19

    亞倫對摩西說:“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,我又遇見這樣的災,若今天吃了贖罪祭,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?”

  • 10:20

    摩西聽見這話,便以為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