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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(利)第20章

  • 20:1
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  • 20:2

    “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,總要治死他,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。

  • 20:3

   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,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,玷污我的聖所,褻瀆我的聖名。

  • 20:4

   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,本地人若佯為不見,不把他治死,

  • 20:5

   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,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,都從民中剪除。

  • 20:6

    “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,隨他們行邪淫,我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
  • 20:7

   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  • 20:8

   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;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
  • 20:9

    “凡咒罵父母的,總要治死他;他咒罵了父母,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(“罪”原文作“血”。本章同。)。

  • 20:10

    “與鄰舍之妻行淫的,姦夫淫婦都必治死。

  • 20:11

    與繼母行淫的,就是羞辱了他父親,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
  • 20:12

    與兒婦同房的,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,他們行了逆倫的事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
  • 20:13

    人若與男人苟合,象與女人一樣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總要把他們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
  • 20:14

    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

  • 20:15

    人若與獸淫合,總要治死他,也要殺那獸。

  • 20:16

    女人若與獸親近,與它淫合,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,總要把他們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
  • 20:17

    “人若娶他的姐妹,無論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彼此見了下體,這是可恥的事,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。他露了姐妹的下體,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
  • 20:18

    婦人有月經,若與她同房,露了她的下體,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,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,二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
  • 20:19

    “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,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,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
  • 20:20

   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,就羞辱了他的伯叔,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,必無子女而死。

  • 20:21

    人若娶弟兄之妻,這本是污穢的事,羞辱了他的弟兄,二人必無子女。

  • 20:22

    “所以,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、典章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。

  • 20:23

   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,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

  • 20:24

    但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,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、流奶與蜜之地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。

  • 20:25

    所以,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,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,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,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。

  • 20:26

    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;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

  • 20:27

    “無論男女,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,總要治死他們。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