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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(利)第3章

  • 3:1

    “人獻供物為平安祭(“平安”或作“酬恩”。下同。),若是從牛群中獻,無論是公的,是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  • 3:2

   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宰於會幕門口。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
  • 3:3

    從平安祭中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,也要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,

  • 3:4

   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。

  • 3:5

   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
  • 3:6

    “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,若是從羊群中獻,無論是公的、是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。

  • 3:7

    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,

  • 3:8

    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宰於會幕前。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
  • 3:9

    從平安祭中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,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,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,並要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,

  • 3:10

   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。

  • 3:11

   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。

  • 3:12

    “人的供物若是山羊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。

  • 3:13

    要按手在山羊頭上,宰於會幕前。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
  • 3:14

    -

  • 3:15

    又把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,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,獻給耶和華為火祭。

  • 3:16

   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。脂油都是耶和華的。

  • 3:17

   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脂油和血都不可吃,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