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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(申)第20章

  • 20:1

    “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看見馬匹、車輛,並有比你多的人民,不要怕他們,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 神與你同在。

  • 20:2

   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,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,

  • 20:3

    說:‘以色列人哪!你們當聽,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,不要膽怯,不要懼怕戰兢,也不要因他們驚恐;

  • 20:4

   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同去,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,拯救你們。’

  • 20:5

    “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:‘誰建造房屋,尚未奉獻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奉獻;

  • 20:6

    誰種葡萄園,尚未用所結的果子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用;

  • 20:7

    誰聘定了妻,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’

  • 20:8

    “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:‘誰懼怕膽怯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,和他一樣。’

  • 20:9

   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,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。

  • 20:10

    “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,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。

  • 20:11

   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,給你開了城,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,服事你。

  • 20:12

    若不肯與你和好,反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
  • 20:13

   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,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。

  • 20:14

    惟有婦女、孩子、牲畜,和城內一切的財物,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,你可以吃用。

  • 20:15

    離你甚遠的各城,不是這些國民的城,你都要這樣待他。

  • 20:16

    “但這些國民的城,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,其中凡有氣息的,一個不可存留。

  • 20:17

    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,將這赫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,都滅絕淨盡。

  • 20:18

   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,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,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  • 20:19

    “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,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,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,不可砍伐;田間的樹木豈是人,叫你糟蹋嗎?

  • 20:20

   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,可以毀壞砍伐,用以修築營壘,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,直到攻塌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