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以西結書(結)第18章歌詞

時長:06分13秒 歌手:聖經舊約

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
“你們在以色列地怎么用這俗語說,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呢?”
主耶和華說:“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。
看哪!世人都是屬我的,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。犯罪的他必死亡。
“人若是公義,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:
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,
未曾虧負人,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,縮手不作罪孽,在兩人之間,按至理判斷;
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。這人是公義的,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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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作強盜,是流人血的;不行以上所說之善,反行其中之惡,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並玷污鄰舍的妻,
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
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。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;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(“罪”原文作“血”)。
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,便懼怕(有古卷作“思量”),不照樣去作;
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
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當頭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縮手不害貧窮人,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。他順從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至於他父親,因為欺人太甚,搶奪弟兄,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“你們還說:‘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’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;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
“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,謹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
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,因所行的義,他必存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