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章節

以西結書(結)第44章

  • 44:1

    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;那門關閉了。

  • 44:2

    耶和華對我說:“這門必須關閉,不可敞開,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;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已經由其中進入,所以必須關閉。

  • 44:3

    至於王,他必按王的位分,坐在其內,在耶和華面前吃餅。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,也必由此而出。”

  • 44:4

   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。我觀看,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,我就俯伏在地。

  • 44:5

    耶和華對我說:“人子啊!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聽,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。

  • 44:6

    “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家啊!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,當夠了吧!

  • 44:7

   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,領進我的聖地,玷污了我的殿;又背了我的約,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,加上這一層。

  • 44:8

   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,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。”

  • 44:9

    主耶和華如此說:“以色列中的外邦人,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,都不可入我的聖地。

  • 44:10

    “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,有利未人遠離我,就是走迷離開我,隨從他們的偶像,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
  • 44:11

    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,照管殿門,在殿中供職;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,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。

  • 44:12

   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,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;所以我向他們起誓,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  • 44:13

    他們不可親近我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,就是至聖的物;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。

  • 44:14

    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,辦理其中的一切事,並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。

  • 44:15

    “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,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,仍看守我的聖所。他們必親近我,事奉我,並且侍立在我面前,將脂油與血獻給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  • 44:16

   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所吩咐的。

  • 44:17

    他們進內院門,必穿細麻衣。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,不可穿羊毛衣服。

  • 44:18

   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,腰穿細麻布褲子;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。

  • 44:19

   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,當脫下供職的衣服,放在聖屋內,穿上別的衣服,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。

  • 44:20

    “不可剃頭,也不可容發綹長長,只可剪髮。

  • 44:21

   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,都不可喝酒。

  • 44:22

   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,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,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。

  • 44:23

    “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,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。

  • 44:24

    有爭訟的事,他們應當站立判斷;要按我的典章判斷。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、條例,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。

  • 44:25

    “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,只可為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弟兄,和未嫁人的姐妹,沾染自己。

  • 44:26

    祭司潔淨之後,必再計算七日。

  • 44:27

    當他進內院,進聖所,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,要為自己獻贖罪祭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  • 44:28

    “祭司必有產業,我是他們的產業。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,我是他們的基業。

  • 44:29

    素祭、贖罪祭和贖愆祭,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,都要歸他們。

  • 44:30

   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,都要歸給祭司。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;這樣,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。

  • 44:31

    無論是鳥,是獸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