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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(利)第7章

  • 7:1

    “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:這祭是至聖的。

  • 7:2

    人在哪裡宰燔祭牲,也要在哪裡宰贖愆祭牲;其血,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。

  • 7:3

    又要將肥尾巴和蓋髒的脂油,

  • 7:4

   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。

  • 7:5

   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是贖愆祭。

  • 7:6

    祭司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這祭物;要在聖處吃,是至聖的。

  • 7:7

    “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是怎樣,兩個祭是一個條例。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。

  • 7:8

    獻燔祭的祭司,無論為誰奉獻,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。

  • 7:9

   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作的,並鐵鏊上作的,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。

  • 7:10

    凡素祭,無論是油調和的,是乾的,都要歸亞倫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

  • 7:11

    “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

  • 7:12

    他若為感謝獻上,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,並用油調勻細面作的餅,與感謝祭一同獻上。

  • 7:13

   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,與供物一同獻上。

  • 7:14

    從各樣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,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

  • 7:15

   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獻的日子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

  • 7:16

    “若所獻的是為還願,或是甘心獻的,必在獻祭的日子吃,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
  • 7:17

    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

  • 7:18

   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這祭必不蒙悅納,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,反為可憎嫌的,吃這祭肉的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

  • 7:19

    “挨了污穢物的肉,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燒。至於平安祭的肉,凡潔淨的人都要吃;

  • 7:20

   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人若不潔淨而吃了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
  • 7:21

    有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物,或是人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淨的牲畜,或是不潔可憎之物,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”

  • 7:22
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  • 7:23

    “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牛的脂油,綿羊的脂油,山羊的脂油,你們都不可吃。

  • 7:24

   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,那脂油可以作別的使用,只是你們萬不可吃。

  • 7:25

   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
  • 7:26

   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無論是雀鳥的血,是野獸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。

  • 7:27

    無論是誰吃血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”

  • 7:28
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  • 7:29

    “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,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,奉給耶和華。

  • 7:30

    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脂油和胸,要帶來,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,搖一搖。

  • 7:31

    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,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。

  • 7:32

   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,奉給祭司。

  • 7:33

    亞倫子孫中,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,要得這右腿為分;

  • 7:34

   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,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,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。”

  • 7:35

    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,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,正在摩西(原文作“他”)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,

  • 7:36

    就是在摩西(原文作“他”)膏他們的日子,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。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。

  • 7:37

    這就是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,並承接聖職的禮;

  • 7:38

    都是耶和華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,就是他在西奈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