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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(民)第5章

  • 5:1

   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
  • 5:2

    “你吩咐以色列人,使一切長大麻風的,患漏症的,並因死屍不潔淨的,都出營外去。

  • 5:3

    無論男女,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,免得污穢他們的營;這營是我所住的。”

  • 5:4

   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,使他們出到營外。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,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。

  • 5:5
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  • 5:6

    “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無論男女,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以致乾犯耶和華,那人就有了罪。

  • 5:7

   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;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

  • 5:8

   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,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;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。

  • 5:9

   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,所奉給祭司的舉祭,都要歸與祭司。

  • 5:10

   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,無論是什麼,都要歸給祭司。”

  • 5:11
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  • 5:12

    “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,

  • 5:13

    有人與她行淫,事情嚴密,瞞過她丈夫,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,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;

  • 5:14

   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她,她是被玷污;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她,她並沒有被玷污。

  • 5:15

   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,又為她帶著大麥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,不可澆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;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,是思念的素祭,使人思念罪孽。

  • 5:16

    “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,站在耶和華面前。

  • 5:17

   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里,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。

  • 5:18

    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發,站在耶和華面前,把思念的素祭,就是疑恨的素祭,放在她手中。祭司手裡拿著致咒詛的苦水,

  • 5:19

    要叫婦人起誓,對她說:‘若沒有人與你行淫,也未曾背著丈夫作污穢的事,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。

  • 5:20

    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,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,

  • 5:21

    (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),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,肚腹發脹,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,成了誓語。

  • 5:22

   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,要叫你的肚腹發脹,大腿消瘦。’婦人要回答說:‘阿們,阿們’。

  • 5:23

    “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,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裡,

  • 5:24

   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;這水要進入她裡面變苦了。

  • 5:25

   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拿到壇前。

  • 5:26

   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,作為這事的記念,燒在壇上,然後叫婦人喝這水。

  • 5:27

    叫她喝了以後,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,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裡面變苦了,她的肚腹就要發脹,大腿就要消瘦,那婦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詛。

  • 5:28

   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,卻是清潔的,就要免受這災,且要懷孕。

  • 5:29

    “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,

  • 5:30

   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他的妻,就有這疑恨的條例。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,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。

  • 5:31

    男人就為無罪,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