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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(路)第15章

  • 15:1

    眾稅吏和罪人,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。

  • 15:2

   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:“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。”

  • 15:3

    耶穌就用比喻說:

  • 15:4

    “你們中間,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,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,去找那失去的羊,直到找著呢?

  • 15:5

    找著了,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,回到家裡;

  • 15:6

    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‘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。’

  • 15:7

    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,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,歡喜更大。”

  • 15:8

    “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,若失落一塊,豈不點上燈,打掃屋子,細細地找,直到找著嗎?

  • 15:9

    找著了,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‘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。’

  • 15:10

    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 神的使者面前,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”

  • 15:11

    耶穌又說:“一個人有兩個兒子;

  • 15:12

    小兒子對父親說:‘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’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

  • 15:13

    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,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

  • 15:14

   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

  • 15:15

   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

  • 15:16

   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

  • 15:17

    他醒悟過來,就說:‘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嗎?

  • 15:18

   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

  • 15:19

    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。’

  • 15:20

   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

  • 15:21

    兒子說:‘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’

  • 15:22

   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‘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;

  • 15:23

   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

  • 15:24

   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’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
  • 15:25

    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他回來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,

  • 15:26

   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,問是什麼事。

  • 15:27

    僕人說:‘你兄弟來了,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’

  • 15:28

    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

  • 15:29

    他對父親說:‘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

  • 15:30

   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’

  • 15:31

    父親對他說:‘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,都是你的;

  • 15:32

   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