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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(利)第18章

  • 18:1
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  • 18:2

    “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  • 18:3

   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裡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;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裡人的行為,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

  • 18:4

   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  • 18:5

    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

  • 18:6

    “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

  • 18:7

   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,羞辱了你父親。她是你的母親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
  • 18:8

   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,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。

  • 18:9

    你的姐妹,不拘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無論是生在家,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。

  • 18:10

   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,露了她們的下體,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。

  • 18:11

   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,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
  • 18:12

   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,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。

  • 18:13

   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,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。

  • 18:14

   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,她是你的伯叔母。

  • 18:15

   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,她是你兒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
  • 18:16

   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,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。

  • 18:17

   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,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

  • 18:18

    你妻還在的時候,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對頭,露她的下體。

  • 18:19

    “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,不可露她的下體,與她親近。

  • 18:20

   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
  • 18:21

   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,歸與摩洛。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
  • 18:22

    不可與男人苟合,象與女人一樣,這本是可憎惡的。

  • 18:23

    不可與獸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,與它淫合,這本是逆性的事。

  • 18:24

    “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,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這一切的事上,玷污了自己,

  • 18:25

    連地也玷污了;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

  • 18:26

    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。

  • 18:27

    (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,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地就玷污了。)

  • 18:28

   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,地就把你們吐出,象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。

  • 18:29

    無論什麼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從民中剪除。

  • 18:30

    “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,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